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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塞来红包

1998-12-07 来源:生活时报 海山 我有话说

1998年11月11日,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常福、张英诉常雷、简玲析产案,助理审判员李来生担任审判长。

开庭结束后,李来生走出法庭正要回办公室,被告常雷追上来,拉住李来生法官,又东拉西扯地说了些有关案件的话。见旁边没人,常福非常神秘地从兜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塞到李来生手中说:“这份材料请您好好看看,对您审案子有帮助。”说完话便转身急匆匆离去。

李来生法官见对方言谈举止很不正常,感到信封肯定有问题,急声叫常雷站住,但常雷骑上自行车头也不回地跑了。

李来生同志打开信封一看,里面有一叠人民币,经仔细清点,共计2000元。他明白了,被告这是在向自己行贿,目的很明确,希望法官在办案时偏袒或者关照自己。

李来生法官是一名从部队转业,又在审判岗位上工作了十多年的优秀法官、共产党员。面对这笔数目不小的贿金,他首先想到的是人民法院的荣誉和人民法官尊严。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廉政意识,使他毫不犹豫将2000元贿金交到庭党支部纪检委员,并将有关情况向庭长作了汇报。

11月15日,该案再次开庭。李来生同志和庭长一起对常雷的行贿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,宣布对2000元贿金予以没收并责令常雷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写出检查。

常雷没想到自己行贿法官会是这种结果。听了法官对自己的批评、教育后,他表示:“没收我的2000元钱,不冤,有清正廉洁的法官在办我的案子,我放心了。这场官司即使输了,我也服气。因为我相信,海淀法院的法官一定会做出公正的判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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